放射性皮肤损伤的护理汇报人:姓名中华护理学会团体标准 T/CNAS 43─20242024-10-11 发布2025-01-01 实施Nursing of patients with radiation-induced skin injury中华护理学会团体标准前言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护理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天津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荣、邢力刚、陆宇晗、王泠、强万敏、陆箴琦、覃惠英、王影新、朱婉琦、许翠萍、曹英娟、孟英涛、程方方、徐娟、王倩、武佩佩、丁敏、贾朝朝、林雨婷、孟祥敏。目录CONTENTS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预防126543护理7Part 01范围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放射性皮肤损伤的评估、预防及护理。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Part 0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Part 0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放射性皮肤损伤 radiation-induced skin injury各种类型的电离辐射(如 β 射线、γ 射线、X 射线、质子射线及其他高能粒子射线等)照射而引起的皮肤、黏膜炎症性损害。放射部位皮肤表现为色素沉着、红斑、瘙痒、脱皮、水疱、糜烂等,继之形成溃疡和坏死。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Part 04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4.1 应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动态评估放射部位皮肤。4.2 应在放射治疗过程中给予预防措施。4.3 应根据放射部位皮肤损伤的分级提供相应的护理措施。Part 05评估评估5.1 宜使用放射治疗肿瘤学组(Radiation Therapy Oncology Group ,RTOG )皮肤毒性分级标准评估放射部位皮肤损伤情况(附录 A )。5.2 首次放疗前,应评估放射性皮肤损伤的危险因素(附录 B )。 5.3 每次放疗时、放疗结束后随访时,应评估放射部位皮肤。Part 06预防预防6.1 放疗前放射部位的皮肤护理1. 宜使用电动剃须刀剃除局部毛发。2. 应遵医嘱使用放射皮肤保护剂。6.2 放疗期间放射部位皮肤的保护3. 应避免在放射部位进行冷热敷和有创操作。4. 应嘱患者: —— 用温水或 pH 值为4 ~6 的皂液轻柔清洁放射部位皮肤;清洁后用柔软、吸水性强的棉质毛巾蘸干...